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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官司律师,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合同中应如何约定?

北京房产律师 添加时间:2022-07-30 11:15:11 点击: 1

  北京房产官司律师,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合同中应如何约定?
  
  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合同中的约定是如果开发商不能够合法的交房,那么可以约定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如果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并没有达到合同事先约定的入住标准那么也可以约定违约的条款。
  
  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合同中应如何约定?
  
  一、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合同中应如何约定?
  
  1、在合约中规定的时间到来的时候,开发商不能够交房,或者是不满足交房的条件,但是开发商却强制交房。这时候购房者可以按照合约中的违约向开发商索要违约金,违约金一般也会在购房合同中标明。
  
  2、开放商交付的房屋并没有达到合同事先约定的入住标准。这时候一般的措施是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进行延期,如果还不能达到约定的入住条件就算是违约不能按时交房。
  
  3、如果开发商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逾期交房行为,在合同中要对开发商的违约赔偿金进行约定,如果逾期时间较久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开发商不仅需要支付逾期的违约金,返还买房者的定金,并且要双倍返还,以及房价本金和利息。
  
  4、通常来说,除非一方放弃违约责任,违约方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在我国违约责任主要是以赔付违约金的形式来实现。
  
  二、卖方逾期交房一般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在合同约定的入住期日到来时,卖方未能完工并通知购房者入住;
  
  一种是房屋实际并未完工,未达到入住条件,卖方为按合同期日办理入住,也通知购房者入住。
  
  一般而言,针对第一种情况直接约定逾期交付期间的违约金即可,但为防止出现第二种情况,买卖双方为入住条件发生争议,卖方拖延不解决,买方又未能按时办理入住,导致更多的纠纷,因此,买卖双方应明确约定:
  
  卖方向买方交付房屋即通知买方入住时,应达到双方约定的基本入住条件,首先,由卖方向买方交付《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其次,卖方承诺通水、电、气的,应全部开通,提供的房屋装修标准也应按合同约定达标;否则,视为未达到入住条件,入住日期按双方约定的一定期限顺延,该期限内卖方应达到入住条件;否则视为违约、卖方逾期交房;北京房产官司律师,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合同中应如何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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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办
  
  开发商应该按照约定的时间来交付房屋,这是开发商的基本义务。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买房人可以依照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延期交房的情况和理由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但是给出延期交房的理由,这种情况下购房人没必要解除购房合同。虽然不是因为不可抗力或合同约定的免责理由,但属于购房者能够承受的范围,例如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导致停工了一段时间现已恢复等,购房者可以选择等待并且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赔偿。
  
  (二)开发商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也不给出合理理由或者一味推脱逃避的,买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
  
  (三)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交付的,购房者不能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可以请求开发商按延期天数承担违约金赔偿。
  
  综合上面所说的,逾期交房在合同中是可以进行约定违约责任的,但对于违约的责任一般在制定违约金的时候不能超过法律最高的标准,而且在约定的时候就要慎得双方的同意才可以实施,所以,合同是保护双方最好的方式,从而也不会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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